0722期“消费故事会”——摄影业有“折后换”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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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期“消费故事会”
订套餐时一张大照片900元,中途换3张小照片就打8折算720元——
摄影业有“折后换”潜规则?
照常理,商家卖定制产品,顾客订购后在商家制作前中途提出更换,商家得按明码标价的原价换吧?可有商家说:根据“我们行业的潜规则”,中途更换其他产品,原商品得打折(据称行规是“7折”起),换购其他产品则按正价。听小记来说说黄先生夫妇近日的遭遇。
以大换小,凭啥要折价才给换
上个月啊,在市区“古尚新锐”拍了婚纱照的黄先生夫妇,跑去选片。他们拍的是4998元套系,套系包含一张规格为60*75厘米加厚框和60*120厘米大照片。黄先生觉得,自已家地方不大,尺寸这么大的婚纱照不适合,于是就向商家提出,将套系里其中一张60*75厘米的大加厚框照片换成3张50*60厘米框照片。
黄先生记得,按商家标价,一张50*60厘米框照片450元,3张总价1350元。而原先套系中60*75厘米的大加厚框照片价格是900元。黄先生想当然的认为,只要补450元差价给商家,就应该能更换了。
但接待选片的工作人员说,黄先生要补的差价,必须是这3张照片减去原大框照片8折后所得的差价。 “摄影店都是这样操作的,我们店折后换还是打8折算,其他摄影店可都是按7折的哦。”按此说法要多补180元,黄先生有点不明白:“还没制作,凭啥原来大框照片换其他规格照片就得打折算差价呢?”
折后换是行业“潜规则”?
日前,黄先生再次来到古尚新锐,一工作人员这样解释:黄先生夫妇选了这套4998元的婚纱照套系后,视为合约已成立。中途更换,相当于先行毁约。而对商家来说,这种更换是有损失的。“再说了,‘折后换’方式计算差价,是摄影行业潜规则,又不光我们一家这样。”
该摄影店员工表示,黄先生当时提出不能接受“折后换”,他们也本着“更好服务顾客的态度”来解决争端,经与主管协商,决定按原价让黄先生补差价了。
虽然,这起“折后换”事件黄先生最终没吃亏,但如果当时不是黄先生自己据理力争,这差价就被多收了。对于商家所称的“摄影行业潜规则”,看客是否有话要说?
附:站内短信发送示意图 太可怕了!带那 正常!我表示理解 一张大的换三张小的,按常理理解,总得按原价来补差价吧,如果摄影店“折后换”,太没理了。 本帖最后由 明日奶爸 于 2010-7-21 22:20 编辑
我们都知道,之前的宾馆、饭店等服务性行业,也有很多的业内潜规则,然后,现在结果如何呢,几乎是都是被一一的剥去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所谓的潜规则都是建立在不对等、不公平的基础之上的,完全是以经营者自身的利益为导向的,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
第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在醒目处公布,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七条 经营者聘用的从业人员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承诺,对消费者的询问、投诉的答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制定的服务公约或者承诺等对消费者有利的,应当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签订的合同责任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第三十八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应当按规定或者约履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的规定,“古尚新锐”以业内“折后换”的潜规则要求黄先生夫妇补齐所谓的差价是不合理的,黄先生夫妇坚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我们所有的消费者们学习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这些法令的出台都是会有一定的后滞性的,不良商者始终都会为了牟取不义之利而进行迂回规避,想出更多的点子来给消费者们下套,而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象黄先生夫妇一样,在面对不合理、不公平的消费环境时,勇于说不,敢于揭底,为所有的消费者们争取合法权益。 2. 顾客有理:行规?有谁承认了?!如果订套餐的时候事先没有告知和约定,顾客都可以不予承认 这些商家有点卑劣了 路过,看看 如果要说是什么行业的“潜规则”,这就明摆欺骗消费者,已经触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试问一下哪有什么行业说有什么“潜规则”,如果有那都是在背后偷偷摸摸,在消费者的权益上哪有什么“潜规则”的出现,这就是商家在欺骗老百姓不懂得法律、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才会大胆的说这是行业的“潜规则”,对于这件事也体现出百姓对自己的消费权益的认识还不够,这也是给了那些不良商家可乘之机。在这里也告知我们应该多认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什么行业都有潜规则~人家也是为了赚钱 想剥去行业“潜规则”,还是需要依靠法律武器。碰到这种情况,应该要求工商介入,才能赢回消费者相应的权益,跟商家说理是完全没有用的。摄影业的“潜规则”不只这一项,根据《婚姻庆典服务》婚纱摄影消费者不需再掏钱买底片,但按规定执行的影楼还没听说过。呼唤商家自律的同时,做为消费者相对还是很弱势的群体,维护合法的消费权利难度还是挺大的。 本帖最后由 游仙枕 于 2010-7-22 10:05 编辑
因为有了潜规则,所以奶粉里用三聚氰胺,砂锅用上化工原料,地沟油端上了餐桌, 看病要给医生红包,排队挂号买票要找黄牛,升官升职要请客吃饭贿赂领导,买车要加钱才能早点提货,旅游要强迫购物,高考航模武术加分,连世界杯足球赛都有黑哨假球,试问哪行哪业没有潜规则,人人深痛恶绝,却人人被潜规则牵着走,阳光大道都不通,便上天入地去寻那前门后门二奶门,暗地里钻营,拉关系,结党派,利益纠葛,蛛丝网结,实在是可悲可叹,只能说是人在江湖,谁能幸免 你破了一个行业的潜规则,还有千千万万的行业潜规则呢,如何下手?这是个难题 商家都是让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算盘在头上推,怎么样算利润大就怎么做。
当然我们消费者也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意见,毕竟顾客是上帝。 本人觉得对于中途换3张小照片就打8折算720元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清楚这一规定。避免给消费者带来消费误区。
如果“古尚新锐‘摄影以提供更好,更方便服务,吸引更多消费者来本店消费为宗旨,应该给消费提供便利。因为这件事情对本店来说没有受到什么损失,如果满足消费者这一点要求,长期下去,会为本店提供良好声誉,会为本店创造吸引力。作为本店老板应该要想到这一点,不能因小失大。为什么好多行业要打品牌,打出品牌,消费的群体就多,自然的,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就多。所谓:服务贴心,消费者才舒心,开心,愿意花钱消费,甚至会介绍其它消费群体来此消费,何乐而不为呢?